各会员单位: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全体会员单位参与协会活动的积极性,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,助力我省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办法实施细则》要求,2023年度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工作将于近期启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根据《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办法实施细则》《浙江省互联网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反诈先锋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奖项设置包括机构类奖项、个人类奖项、特别设置奖项。其中机构类奖项包括“科技创新奖”“优秀会员奖”2个奖项;个人类奖项包括“创新人物奖”“优秀联络员奖”2个奖项;特别设置奖项包括“反诈先锋”“反诈先进集体”2个奖项。
二、申报方式
机构类奖项由企业自主申报,个人类奖项由企业进行推荐。
三、评委会构成
根据《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办法实施细则》,评委会主任由协会秘书长担任,副主任由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与专委会主任担任。
四、评奖程序
(一)推荐报名(12月11日-12月18日)
各企业在12月18日前完成推荐申报。其中“优秀会员奖”“优秀联络员奖”由协会秘书处推荐。
(二)初评阶段(12月19日-12月20日)
由协会秘书处对申报单位及人选进行初评,审核提交材料的完整性。
(三)评选阶段(12月21日-12月25日)
由评委会进行评选。
(四)结果公布(12月26日-12月30日)
通过评审的获奖单位及个人名单经向协会理事会报审后,以正式文件在协会内通报表彰,并在协会公众号平台及协会网站进行公示,线下表彰会议将择期召开。
五、评奖要求
各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和时间要求,积极推荐合适奖项、人选进行申报。申报时填写《2023年度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申报表》并加盖公章,与相关证明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至协会邮箱zjii@zca.gov.cn。
六、其他
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联系人:严静、王涛,联系电话:0571-82257570
附件:1.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办法实施细则.pdf
浙江省互联网协会
2023年12月11日